商品名称:天和追风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872
生产厂商:桂林华润天和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温经散寒,袪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闭阻,瘀血阻络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疼痛,局部畏风寒,腰背痛,屈伸不利,四肢麻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72 |
通用名称 | 天和追风膏 |
性状 | |
规格 | 7cm*10cm*4帖*30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 |
不良反应 | 1、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极个别有全身不适。 2、偶见皮肤过敏反应,偶见皮肤红痒。 |
用药禁忌 | 1、孕妇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桂林华润天和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运动员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每次贴用的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 8、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本品含生草乌、生川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10、皮肤过敏者慎用。如出现较严重过敏反应应找医师处理。 11、用药后局部皮肤如有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2、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HZF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桂林华润天和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