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达美康 格列齐特片(Ⅱ)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10053
生产厂商: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格列齐特片(Ⅱ)(达美康)用于2型糖尿病,有血管并发症者尤其适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53 |
通用名称 | 达美康 格列齐特片(Ⅱ) |
性状 | |
规格 | 80mg*3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遵医嘱:通常开始剂量为每日1~2次,每次80mg,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老年病人酌减 |
不良反应 | 服药期间可引起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不良反应。其它不良反应为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缺乏、贫血等,偶可发生皮肤过敏。 |
用药禁忌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服用乐赛仙格列齐特片(Ⅱ)期间,仍需注意饮食控制及体育活动。2.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3.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4.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5.该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6.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乐赛仙格列齐特片(Ⅱ)。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