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196
生产厂商: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196 |
通用名称 |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
性状 | |
规格 | 20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不良反应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2.通常临床症状于盐酸特比萘芬乳膏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特比萘芬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盐酸特比萘芬乳膏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乳。对于儿童外用本品的经验有限,故暂不推荐使用。老年患者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与年轻人相同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