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仁丹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497
生产厂商: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清暑开窍。用于伤暑引起的恶心胸闷,头昏,晕车晕船。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497 |
通用名称 | 仁丹 |
性状 | |
规格 | 60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含化或用温开水送服,一次10-20粒。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48个月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仁丹。4.服药一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仁丹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RD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