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65
生产厂商: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65 |
通用名称 |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
性状 | |
规格 | 5ml:25mg*2瓶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能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
用药禁忌 | 眼外伤及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舒笑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