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暖宫七味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0399
生产厂商: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399 |
通用名称 | 暖宫七味丸 |
性状 | |
规格 | 30粒*3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孕妇忌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忌气恼劳碌。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一般服暖宫七味丸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NGQW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