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卡波姆眼用凝胶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60001

生产厂商:德国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Fabrik GmbH 分包装: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60001
通用名称 卡波姆眼用凝胶
性状
规格 10g:20m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用,或遵医嘱。戴隐形眼镜时不宜使用。
不良反应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用药禁忌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德国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Fabrik GmbH 分包装: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KBMYYNJ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德国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Fabrik GmbH 分包装: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