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布林佐胺噻吗洛尔滴眼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81122

生产厂商: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

功能主治:降低成人开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I0P),用于对单一药物疗效不佳的患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81122
通用名称 布林佐胺噻吗洛尔滴眼液
性状
规格 5ml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当作为单独或者协同治疗药物时,其使用剂量是往患眼结膜囊内滴入1滴,每天两次。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易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不良反应 1.布林佐胺噻吗洛尔滴眼液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6.在超过1500名患者参加的单独使用派立明TM或者联合0.5%噻吗心安使用的临床研究中,最常见的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和局部症状是:味觉改变(口苦或者异味)(5.3%),滴药后一过性视物模糊,持续几秒到几分(4.8%)。下列是派立明TM临床研究中报道的明确的、很可能或者可能与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它们的发生概率是常见(不到10%)或者少见(不到1%)。眼部作用:常见:视物模糊,眼部不适(滴药时灼烧感或者刺痛),异物感和眼部充血。少见:眼干、眼疼、眼分泌物增多、瘙痒、角膜炎。
用药禁忌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3.对本品过敏者。4.对布林佐胺或者药品成分过敏者。5.已知对磺胺过敏者。6.严重肾功能不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
剂型
注意事项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9.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10.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11.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BLZASMLEDY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