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阿胶强骨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0039
生产厂商: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益肝肾,填精壮骨。用于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肝肾不足证,症见:腰脊疼痛或腰膝酸软,麻木抽搐,不能持重,目眩耳鸣,虚烦不寐以及小儿佝偻病肝肾不足证;症见:毛发憔悴,多汗。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39 |
| 通用名称 | 阿胶强骨口服液 |
| 性状 | |
| 规格 | 10ml*12支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0毫升,一日3次。儿童:3~6个月,每次5毫升,一日2次;7个月~1岁,每次5毫升,一日3次;2~3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18个月 |
| 生产企业 | 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本品时,避免和枸橼酸及草酸盐类药物同时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AJQGKFY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