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胃康灵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010
生产厂商: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用于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10 |
通用名称 | 胃康灵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4g*20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 |
不良反应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用药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葵花胃康灵颗粒。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经期女性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葵花胃康灵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WKL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