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金莲清热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40068
生产厂商: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68 |
通用名称 | 金莲清热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无蔗糖 5g*6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g,一日4次;高烧时每4四小时服1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2.5g,一日3次,高烧时每日4次;1~15岁2.5-5g,一日4次,高烧时每4四小时服1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孕妇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金莲清热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金莲清热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LQR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