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60078
生产厂商:Pfizer Ireland Pharmaceuticals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障碍。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78 |
通用名称 | 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75mg*7粒*2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早晨或晚间一个相对固定时间和食物同时食用,每天一次。胶囊应该整体服下避免分开、压碎、咀嚼或溶解后服用,也可以仔细打开胶囊将内容物放于一勺苹果酱中,这个药物/食物的混合物应不嚼很快咽下,接着喝一杯水保证完全服下。 初始治疗:抑郁症:对于多数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天75mg,每天一次服药。对于某些首发患者,可能需要以每天375mg的剂量起始治疗4一7天。对于每天75mg治疗无效的患者,加量至最高每天225mg可能有效。建议加量时,以75mg为加量幅度,加量间隔4天以上。在临床研究中,允许在2周以上的时间进行药物的滴定,平均剂量约为每天140~180mg(见【临床试验】)。目前尚缺乏超过每天225mg的临床安全有效性数据(见【注意事项】-用于有伴发疾病的患者)。广泛性焦虑障碍:对于多数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天75mg,每天一次服药,对于某些首发患者,可能需要以每天375mg的剂量起始治疗4-7天。对于每天75mg治疗无效的患者,加量至最高每天225mg可能有效。建议加量时,以75mg为加量幅度,加量间隔4天以上。详见说明书。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概述 在临床研究中被报告为十分常见(>1/10)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口干、头痛和出汗(包括盗汗)。 不良反应表 下面按照系统器官类别和频率类别列出了各项不良反应,并根据它们在每种频率类别内的医学严重性进行降序排序。频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0%),常见(1%~10%,含1%),偶见(0.1%~1%,含0.1%),罕见(0.01%~0.1%,含0.01%),十分罕见(<0.01%),未知(无法从目前的数据中估计)。详见说明书。 |
用药禁忌 | 禁用于对盐酸文拉法辛或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于同时服用MAOIs的患者:在停用MAOIs后至少14天内不得开始使用文拉法辛,对于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此间期可相应缩短(参考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说明书);停用文拉法辛至少7天后方可开始以MAOIs进行治疗。禁用于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用亚甲蓝等MAOI治疗的患者,因为这样会增加5-羟色胺综合征的风险。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Pfizer Ireland Pharmaceuticals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警告: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患有抑郁症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他们的抑郁症都有可能恶化,并有可能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以及行为异常变化,这种风险直会持续到病情发生明显缓解时为止。已知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与自杀风险有关,并且这些精神障碍本身为自杀的最强的预兆。然而,长期以来一直有这些的担忧:在某些患者治疗早期,抗抑郁药物可能对诱导抑郁症状恶化,以及产生自杀意念、行为中起着作用。抗抑郁药物(SSRIs和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分析显示,在患有抑郁症(MDD)和其它精神障碍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岁)中,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产生自杀想法和实施自杀行为(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但短期的临床试验没有显示,在年龄大于24岁的成年人中,与安慰剂相比,使用抗抑郁药物会增加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年龄6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药物后,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所降低。详见说明书。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WLFXHS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Pfizer Ireland Pharmaceutica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