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毛鸡药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6020093
生产厂商: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93 |
通用名称 | 毛鸡药酒 |
性状 | |
规格 | 每瓶装125ml、250ml、500ml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OTC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125ml/瓶,250ml/瓶,500ml/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MJYJ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