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80

生产厂商: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80
通用名称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性状
规格 10ml*10支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岁至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肺热咳喘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腹泻、呕吐、恶心、腹痛、腹部不适、腹胀、皮疹、瘙痒、潮红、食欲减退、过敏反应等。
用药禁忌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4.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运动员慎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XEFRKCKF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