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075
生产厂商:汕头金石制药总厂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75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洛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0.125g*6包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不良反应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汕头金石制药总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KL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汕头金石制药总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