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5380
生产厂商: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小儿感冒、发烧、头痛、病毒性感冒及神经痛、风湿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380 |
通用名称 |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5g*10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冲服,1~2周岁半袋;3~4周岁3/4袋;5~9周岁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1.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原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2.偶见胸闷、咽喉痛、疲劳、虚弱感、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嗜睡、痰液粘稠。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本品 。3.下列情况慎用小儿酚氨咖敏颗粒: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RFAKM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