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43087
生产厂商: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吻合口溃疡。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87 |
通用名称 |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30mg*7粒*2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饭前服用。 2、对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吻合口溃疡患者,通常一天1次、一次30mg,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吻合口溃疡患者连续服用6-8周,十二指肠溃疡连续服用4-6周。 3、如用于反复发作的反流性食管炎维持治疗、有肝功能障碍患者、老年患者,剂量减半。 |
不良反应 | 1、重大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全身皮疹、面部水肿、呼吸困难等)(<0.1%)。偶有休克(<0.1%)。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溶血性贫血(<0.1%)或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0.1%-0.5%)。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黄疸、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等严重肝功能障碍(<0.1%)。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oxicEpidermalNecrolysis)、皮肤粘膜眼症候群(<0.1%),需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5)间质性肺炎(<0.1%),出现发烧、咳嗽、呼吸困难、肺音异常(捻发音)时,需迅速进行胸部X线等的检查,停止用药,采用肾上腺质类固醇等进行适当的处理。 (6)间质性肾炎(发生频率不明)在部分病例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需密切注意肾功能检测(血尿素氮、肌酐),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其他不良反应,兰索拉唑常见的(1%-10%)不良反应为腹泻、口干、恶心、口舌炎、味觉异常、头晕、头痛等,其它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下: (1)过敏反应:偶见(0.1%-1%)有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如出现前述症状须停止用药。发生罕见的全身皮疹,面部水肿、呼吸困难、休克等(<0.1%)严重不良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并密切观察。 (2)血液系统: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罕见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溶血性贫血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密切观察,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消化系统:偶见腹胀、腹痛、呕吐、食欲不振、念珠菌病或结肠炎,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γ-三磷酸鸟苷(γ-GTP)升高等现象。如发生罕见的黄疸伴有肝酶升高的严重肝功能障碍,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并密切观察。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嗜睡等症状。罕见抑郁、失眠、震颤等不良反应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尿酸升高等不良反应;罕见男性乳房女性化、水肿、倦怠、舌、口唇或四肢麻木、肌肉痛或脱发;也有发生视觉模糊、乏力或关节痛的报告。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各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禁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警告: (1)胃癌:对兰索拉唑治疗的症状性反应不能排除胃癌的存在。 (2)骨折:一些已经公布的研究报告表明:质子泵抑制剂(PPI)治疗可能使髋关节、腕关节及脊椎的骨质疏松性骨折的危险性增加。质子泵抑制剂高剂量、多种药物长期治疗(一年或更长时间)的患者骨折的危险性增加。患者应该使用最低剂量、最短期限的质子泵抑制剂治疗。有骨质疏松性骨折危险性的患者应该遵循既定的治疗方针。 2.据文献报道,在动物实验中兰索拉唑会分泌至乳汁中。故兰索拉唑不宜用于哺乳期妇女,如须使用兰索拉唑时应停止哺乳。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SLZCR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