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金砂消食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051
生产厂商: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等消化功能减弱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51 |
通用名称 | 金砂消食口服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6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 1、儿童:3岁以下,每次10ml,一日2次;3-11岁,每次10ml,一日3次;12岁以上,每次20ml,一日2次。 2、成人:每次2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及胃酸过多者忌服;禁食油腻。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SXSKF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