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山梨醇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290
生产厂商:辽源市泓源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290 |
通用名称 | 山梨醇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50ml:62.5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5%溶液250~500m1,儿童一次量1~2g/kg,在20~30分钟内输入。为消退脑水肿,每隔6~12小时重复注射一次。 |
不良反应 | 1水和电解质紊乱。最为常见。(1)快速大量静注山梨醇可引起体内山梨醇积聚,血容量迅速大量增多,导致心力衰竭(尤其有心功能损害时),稀释性低钠血症,偶可致高血症。(2)不适当的过度利尿导致血容量减少,加重少尿。 2寒战、发热。 3排尿困难。 4血栓性静脉炎。 5山梨醇外渗可致组织水肿、皮肤坏死。 6过敏引起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 7头晕、视力模糊。 |
用药禁忌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山梨醇无反应者,因山梨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 2严重失水者; 3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玻璃输液瓶包装,每瓶250ml。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泓源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用后偶有头昏或血尿出现。 2心脏功能不全,或因脱水所致尿少患者慎用。 3有活动性脑出血患者,除在手术中外,不宜应用。 4针剂如有结晶析出,可用热水加温摇溶后再注射。注射不宜太快,否则,可引起头痛、视力模糊、眩晕、注射部疼痛。注射时注意药液不可漏出血管。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LC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辽源市泓源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