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珍珠明目滴眼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410
生产厂商: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410 |
通用名称 | 珍珠明目滴眼液 |
性状 | |
规格 | 8ml*2瓶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药用聚酯瓶包装,每瓶8毫升,每盒装2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ZMMDY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