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馥感啉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275
生产厂商: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止咳平喘,益气疏表。用于小儿气虚感冒所引起的发烧、咳嗽、气喘、咽喉肿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75 |
通用名称 | 馥感啉口服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5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小儿一次5ml,一日3次;一岁至三岁一次10ml,一日3次:四岁至六岁一次10ml,一日4次;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0ml,一日5次。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腹泻、呕吐、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瘙痒等。 |
用药禁忌 | 1、心脏病患儿忌服。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适用于小儿气虚所致风热感冒轻证。若见高热,咳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本品久置可能有微量沉淀,不影响疗效,用时摇匀即可。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含有麻黄,运动员慎用。 14、开封后24小时内用完。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GLKF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