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恩替卡韦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237

生产厂商: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237
通用名称 恩替卡韦片
性状
规格 0.5mg*7片*4板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1.推荐剂量:成人和16岁以上青年口服,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2.肾功能不全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韦的表现口服清除率随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参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CAPD治疗的患者)应调整用药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恩替卡韦推荐剂量肌酐清除率(mL/min)通常剂量(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50每日一次,每次0.5mg,每日一次,每次1.0mg30到<50每日一次,每次0.25mg每日一次,每次0.5mg10到<30每日一次,每次0.15mg每日一次,每次0.3mg血液透析或CAPD每日一次,每次0.15mg每日一次,每次0.3mg。3.血液透析后用药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不良反应 对不良反应的评价基于4项全球的临床试验:AI463014,AI463022,AI463026,AI463027以及3项在中国进行的临床试验(AI463012,AI463023,AI463056)。在这7项研究中,共有2596位慢性乙肝患者入选。在与拉米夫定对照的研究中,恩替卡韦与拉米夫定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情况相似。在国外进行的研究中,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疲劳、眩晕、恶心。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普遍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痛、疲劳、眩晕。在这4项研究中,分别有1%的恩替卡韦治疗的患者和4%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由于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异常而退出研究。
用药禁忌 对恩替卡韦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警告: (1)乙型肝炎严重急性恶化 有报告患者在停止乙肝抗病毒治疗(包括恩替卡韦)后,发生病情严重急性恶化。对停止乙肝抗病毒治疗的患者,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至少持续几个月。如有必要,需重新开始抗病毒治疗。 (2)合并感染HIV 尚未在HBV合并HIV感染并且未接受有效的HIV治疗的患者中评价恩替卡韦。有限的临床经验提示,如果恩替卡韦用于慢性乙型肝炎合并HIV感染且未经抗HIV治疗的患者,有可能出现对HIV核苷逆转录酶抑制剂的耐药(见【药理毒理】微生物学抗病毒活性,抗HIV病毒活性)。因此,不建议HBV合并感染HIV并未接受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HAART)的患者使用恩替卡韦。开始恩替卡韦治疗前,应该检测所有患者的HIV抗体。尚未进行恩替卡韦治疗HIV感染的研究,因此不建议将恩替卡韦用于抗HIV治疗。 (3)乳酸性酸中毒和重度肝肿大伴脂肪变性 有单独核酸类似物治疗或与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后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和肝肿大伴脂肪变性、甚至死亡的病例报告。发生此类事件的大部分患者为女性。肥胖和延长使用核苷酸类药物可能是此类不良事件的危险因素。存在这些危险因素的任何患者,在使用核苷酸类似物药物治疗肝脏疾病时,均应特别注意;然而,此类事件也曾发生在不存在这些危险因素的患者中。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有乳酸酸中毒报道,多和肝功能失代偿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药物暴露有关。肝功能失代偿患者乳酸酸中毒的风险较高。如有有临床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其发生了乳酸性酸中毒或明显的肝脏毒性(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心,甚至氨基转移酶也未见明显升高)时,应暂停服用本品。 注意事项: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肌酐清除率<50ml/min,包括血透析或CAPD的患者,建议调整恩替卡韦的给药剂量(见【用法用量】)。 肝移植受体患者 恩替卡韦治疗肝移植受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清楚。如果认为肝移植受体需要接受恩替卡韦治疗,其曾经或正在接受可能影响肾功能的免疫抑制剂,如: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的治疗,应在恩替卡韦给药前及给药过程中严密监测肾功能(见【药代动力学】)。 耐药性和拉米夫定治疗失效患者的特别注意事项: HBV聚合酶区的拉米夫定耐药位点突变可能会导致继发突变,包括恩替卡韦耐药相关位点的突变。 少数拉米夫定治疗失效的患者在基线时就存在恩替卡韦耐药相关位点rtT184、rtS202和rtM250的突变。拉米夫定耐药的患者随后发生恩替卡韦耐药的风险高于无拉米夫定耐药患者。在拉米夫定治疗失效研究中,恩替卡韦治疗1,2,3,4和5年后,恩替卡韦基因型耐药的累积发生率分别为6%,15%,36%,47%和51%。 患者须知 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并告知医生任伺新出现的症状及合并用药情况。应告知患者如果停药有时会出现肝脏病情加重,所以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治疗方法。 患者在开始恩替卡韦治疗前,需要进行HIV抗体的检测。应告知患者如果感染了HIV而未接受有效的HIV药物治疗,恩替卡韦可能会增加对HIV药物治疗耐药的机会(见【警告】2.合并感染HIV)。 使用恩替卡韦治疗并不能降低经性接触或污染血源传播HBV的危险性。因此,需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ETKW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