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野苏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40007

生产厂商: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热痛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渴、口臭、胃中嘈杂易饥、大便秘结、甚则口腔糜烂、牙周肿痛。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野苏颗粒。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40007
通用名称 野苏颗粒
性状
规格 6g*9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用温开水冲服,一次6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用药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糖尿病患者禁服野苏颗粒。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热痛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渴、口臭、胃中嘈杂易饥、大便秘结、甚则口腔糜烂、牙周肿痛。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野苏颗粒。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YS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