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广东凉茶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166
生产厂商: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66 |
通用名称 | 广东凉茶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10g*15袋 |
单位 | 包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不宜在服香雪广东凉茶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香雪广东凉茶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GDLC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