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肟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30128
生产厂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支气管炎、肺炎、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猩红热。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28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肟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1g*8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0.1g(1粒),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0.2g(2粒),一日二次。 |
不良反应 |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16%、大便次数增多6%、腹痛3%、恶心7%、消化不良3%、腹胀4%;发生率低于2%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ALT、AST、ALP、LDH、胆红素、BUN、Cr 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及其成份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6)对本品或头孢菌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9)高龄患者慎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KW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