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布洛芬缓释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099
生产厂商:吉林道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099 |
通用名称 | 布洛芬缓释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3g*10粒*2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氢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疼挛 |
用药禁忌 | 1.对其他非留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的哮喘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药品包装用铝箔和药用PVC硬片,10粒x2板/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吉林道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2.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 医师或药师。 4.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嘴,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8.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满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BLFHS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吉林道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