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161

生产厂商: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各种抑郁症的治疗。中度至重度抑郁发作:8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强迫症:7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161
通用名称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性状
规格 20mg*12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用于成人口服。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停药时,药物活性成份仍将在体内存留树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多少者不需要逐步减少剂量。 8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中度至重度抑郁发作:起始剂量为10mg/天,1~2周后,剂量可增加至20mg/天。每日剂量大于20mg的临床研究经验不足。超过9周治疗的临床研究证据有限。低体重儿童:由于低体重儿童血浆浓度水平较高,可以用较低的剂量达到治疗效果。对于接受治疗的儿科患者,应评估6个月后继续治疗的必要性。如果在9周内没有临床获益,则应重新考虑治疗。7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强迫症:在青少年和体重较重的儿童中,开始以10mg/天的剂量进行治疗。2周后,将剂量增加至20mg/天。如果临床改善不明显,则在几周后继续增加剂量。建议剂量范围为20-60mg/天。在体重较轻的儿童中,以10mg/天的剂量开始治疗。如果临床改善不明显,则在几周后继续增加剂量。建议剂量范围为20-30mg/天。每日剂量大于20mg的临床研究证据非常少,并且没有超过60mg剂量的临床研究证据。在氟西汀支持其治疗强迫症的有效临床试验中,患者给予氟西汀剂量10-60mg/天。
不良反应 与使用氟西汀有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焦虑、紧张、失眠、困倦、疲劳、震颤、多汗、厌食、恶心、腹泻、头晕。不太常见的反应为:头痛、口干、消化不良、呕吐。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偶见报道,例如晕厥、心律失常、非正常肝反应、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 进、出血时间延长、急性脑部综合征和惊厥。
用药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铝塑包装,12片/板,1板/盒。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据报道,部分病人应用氟西汀后可出现躁狂/轻躁狂。对驾驶的影响:对操作危险机械包括机动车的病人应予以警告,直至他们确认药物对他们不产生有害的影响为止。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TSFXTFS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