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感特灵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3018

生产厂商:哈尔滨天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清肺止咳。用于感冒初期引起的咳嗽,流清涕,头痛目眩。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018
通用名称 感特灵胶囊
性状
规格 0.2g*10粒*2板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用药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感特灵胶囊。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哈尔滨天地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特灵胶囊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感特灵胶囊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GTLJ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哈尔滨天地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