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二甲双胍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369
生产厂商:广东赛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控制血糖无效的2型糖尿病。对于成人,本品可用于单药治疗,也可以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联合治疗。对于10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本品可用于单药治疗或与胰岛素联合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369 |
通用名称 | 盐酸二甲双胍片 |
性状 | |
规格 | 0.5g*48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为了减少胃肠道并发症的发生,也为了使用最小剂量的药物使患者的血糖足以控制,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逐渐增加剂量。 治疗开始和调整剂量期间(见推荐的服药计划),测定空腹血糖可用于确定本品治疗反应,以及确定患者最小的有效剂量。此后,应每隔三月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与磺脲类药物及胰岛素联合使用,治疗的目标都是使用最低的有效剂量使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水平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 推荐服药计划 肾功能正常(eGFR≥90mL/min)的成人 单药治疗以及与其它口服降糖药联合治疗 通常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的起始剂量为500毫克,1次/日随晚餐服用,每周剂量增加500毫克,最大剂量至2000毫克,1次/日随晚餐服用。如果用至2000毫克,1次/日,血糖仍没有控制满意,可以考虑改用1000毫克,2次/日随餐服用。如果还需要更大量的二甲双胍,应当使用盐酸二甲双胍片2550毫克/日的最大剂量,分次服用。 一项使用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患者转变为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实验结果提示,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患者可以安全的以相同剂量转换为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1次/日的治疗,最高至2000毫克,1次/日。转变后要严密监测血糖,并相应调整剂量。 从其他降糖治疗转变治疗 除了氯磺丙脲,患者从其他的口服降糖药转为本品治疗时通常是不需要转换期。服用氯磺丙脲的患者在换用本品的最初2周要密切注意,因为氯磺丙脲在体内滞留时间长,易导致药物作用过量,发生低血糖。 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如果服用最大推荐剂量的本品数周后仍无反应的患者,应当考虑在维持最大剂量治疗的同时逐渐加用磺脲类口服降糖药物,除非患者已存在对磺脲类药物原发或继发失效。目前仅有二甲双胍与格列本脲(优降糖)之间相互作用的临床和药代动力学的数据。 联合服用本品与磺脲类药物,通过调整两种药物的剂量可以达到满意的血糖控制。联合本品治疗,磺脲类药物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持续存在,甚至有所增加,应当进行恰当的预防。(见所选择的磺脲类药物的包装说明) 如果患者联合最大剂量的本品与最大剂量的口服磺脲类药物治疗1至3个月仍不能满意控制血糖,要考虑改变治疗方法,包括联合本品胰岛素治疗或胰岛素单独治疗。 与胰岛素在成人中联合使用 开始加用本品时可以维持胰岛素的剂量。胰岛素治疗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应为500毫克,1次/日。如果患者的反应不够时,1周后增加500毫克,此后可以每周增加500毫克直到达到满意的血糖控制。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是2000毫克。当联合使用本品与胰岛素的患者的空腹血糖降至120mg/dL以下时,建议减低胰岛素剂量的10%~25%。应当根据血糖降低的反应继续进行个体化的调整或遵医嘱。 肾功能受损患者的剂量调整 eGFR≥60mL/min/1.73m2无需调整剂量,eGFR 45~59mL/min/1.73m2减量,eGFR<45mL/min/1.73m2禁用。 |
不良反应 | 初始治疗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食欲不振,大多数患者通常可以自行缓解。 以下不良反应可能在服用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时出现。 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0%);常见(1%~10%,含1%) ,偶见(0.1%~1%,含0.1%),罕见(0.01%~0.1%,含0.01%),十分罕见(<0.01%)。 每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是按照严重程度递减的顺序排列的。 代谢和营养障碍: 十分罕见: • 乳酸酸中毒(见注意事项) • 长期服用二甲双胍可能减少维生素B12的吸收。若患者出现巨幼红细胞贫血时应考虑该原因。 神经系统异常: 常见: • 味觉障碍 胃肠道异常: 十分常见: • 胃肠道异常例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食欲不振。这些不良反应大多发生在开始治疗时,大多数患者通常可以自行缓解。缓慢增加剂量可提高胃肠道耐受性。 肝胆功能异常: 十分罕见: • 有肝功能检查异常或肝炎的个别病例在停止服用二甲双胍后恢复正常的报告。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十分罕见: • 皮肤反应,例如红斑、瘙痒、荨麻疹。 其他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胃胀,乏力,消化不良,腹部不适及头痛,大便异常,便秘,腹胀,低血糖,肌痛,头昏,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胸部不适,寒战,流感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 |
用药禁忌 | • 严重的肾功能衰竭(eGFR<45mL/min/1.73m2); • 可能影响肾功能的急性病情,如:脱水、严重感染、休克; • 可造成组织缺氧的疾病(尤其是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恶化),例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近期发作的心肌梗死和休克; • 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 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和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 • 任何急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乳酸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糖尿病昏迷前驱期; • 肝功能不全、急性酒精中毒、酗酒; • 维生素B12、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铝塑包装,48片/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东赛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警告 乳酸酸中毒: 乳酸酸中毒是一种非常罕见但严重的代谢并发症,可由于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而诱发,常见于肾功能急性恶化、患有心肺疾病或败血症的患者中。 出现脱水(严重腹泻或呕吐、发热或液体摄入量减少)的患者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并告知医生。 在服用二甲双胍患者中,应警惕使用可以引起肾功能急性受损的药物包括降压药、利尿剂和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因素还包括过量饮酒、肝功能不全、糖尿病控制不佳、酮症、长期禁食和任何可能引起缺氧的疾病,以及同时使用可能引起乳酸酸中毒的药物。 应告知患者和/或看护者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乳酸酸中毒的特点为酸中毒呼吸困难、腹痛、肌肉痉挛、衰弱和体温降低,进而昏迷。一旦出现可疑症状,患者应立即停用二甲双胍并及时告知医生。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pH值降低(<7.35)、血浆乳酸水平高于5mmol/L和阴离子间隙以及乳酸/丙酮酸比值升高。 乳酸酸中毒是必须在医院治疗的急症。服用本品的乳酸酸中毒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及时进行支持诊断的检查。 一般注意事项 肾功能: 慢性肾脏病变是糖尿病的常见并发症,一旦确诊糖尿病,应常规检查肾功能。二甲双胍经过肾脏排泄,随着肾功能受损的程度的增加,二甲双胍蓄积和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之增加。开始治疗前以及治疗后应至少每年检查肾功能。 本品禁用于eGFR<45mL/min/1.73m2的患者。出现脱水、严重感染或休克等影响肾功能的急性病情的患者应暂时停用本品。(见禁忌) 心功能: 心衰患者缺氧和肾功能不全的风险更高。稳定性慢性心衰的患者在定期检查心、肾功能的情况下可以服用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禁用于急性和不稳定性心衰的患者(见禁忌)。 碘化造影剂的使用 向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可能导致造影剂肾病,这可能引起二甲双胍蓄积和增加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因此,计划做这类检查的患者,在检查前或检查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在检查完成至少48小时后且仅在再次检查肾功能稳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恢复用药。 外科手术 在接受常规、脊髓或硬膜外麻醉的手术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术后至少48小时或恢复进食并且肾功能经评估稳定后才可以重新开始治疗。 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患者应继续合理安排碳水化合物的饮食摄入。超重患者应继续热量限制性饮食。 应定期进行常规实验室检查以监测糖尿病。 维生素B12水平——某些患者(那些摄入或吸收维生素B12和钙不足的患者)可能更容易发生维生素B12水平的降低。这种患者每隔2-3年测定一次血清维生素B12水平是有益的。 低血糖——单独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但与胰岛素或其他降糖药物(例如磺脲类药物或格列奈类药物) 联合使用应警惕低血糖。 老年、衰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和垂体功能低减、酒精中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EJSH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东赛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