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洛芬葡锌那敏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339
生产厂商: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39 |
通用名称 | 洛芬葡锌那敏片 |
性状 | |
规格 | 1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服1片,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胃烧灼感等轻度消化道反应,也可出现胃肠道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支气管痉挛、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 |
用药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锌布洛芬葡锌那敏片。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48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锌布洛芬葡锌那敏片;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幽门十二指肠梗阻、青光眼。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儿童用量请仔细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FPXNM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