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喉利咽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435

生产厂商: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3435
通用名称 清喉利咽颗粒
性状
规格 5g*6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用药禁忌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清喉利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若需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清喉利咽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QHLY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