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2663
生产厂商: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龈炎是指牙齿组织在致病因素的作用下而发生的急、慢性炎症。医学上将围绕并覆盖在牙齿周围及槽突表面的口腔粘膜称之牙龈。由于几乎每人在一生的某个时期均会发生程度和范围不等的慢性牙龈炎,完全有理由说:牙龈炎是人类最常见的疾病)、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663 |
通用名称 |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100mg*10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不良反应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麻疹是儿童最常见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之一,其传染性很强,在人口密集而未普种疫苗的地区易发生流行约2~3年发生一次大流行。临床上以发热、上呼吸道炎症、眼结膜炎等而以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和颊粘膜上有麻疹粘膜斑及疹退后遗留色素沉着伴糠麸样脱屑为特征。我国自1965年,开始普种麻疹减毒活疫苗后已控制了大流行。)、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用药禁忌 | 1.对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xzfbf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