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麝香祛痛喷雾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650
生产厂商: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祛瘀,舒经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50 |
通用名称 | 麝香祛痛喷雾剂 |
性状 | |
规格 | 60ml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喷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孕妇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生冷、油腻食物。4.切勿置该药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樱花牌麝香祛痛喷雾剂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xqtpw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