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马应龙八宝眼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455
生产厂商: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退赤,止痒去翳。用于风火上扰所致的眼睛红肿痛痒、流泪。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55 |
通用名称 | 马应龙八宝眼膏 |
性状 | |
规格 | 2g*2支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点入眼睑内。一日2~3次 |
不良反应 | 孕妇禁用。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忌鱼、虾等腥物。2.马应龙八宝眼膏为外用,忌内服。3.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用药时有异感或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5.如与其它眼药同用,应在间隔1小时后方可。6.药物应用后应无明显沙涩磨痛方可应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马应龙八宝眼膏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MYLBBY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