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2242
生产厂商: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242 |
通用名称 |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9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QRZKKF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