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抗病毒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2199
生产厂商: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199 |
通用名称 | 抗病毒口服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5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 |
不良反应 | 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 |
用药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或应加服其他治疗药物。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久病体虚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2.本品含有郁金,不宜与丁香、母丁香同用。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BDKF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