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痛经宝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972
生产厂商: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972 |
通用名称 | 痛经宝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10g*4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于月经前一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三天后停服,连续服用三个月经周期。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服月月舒痛经宝颗粒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月月舒痛经宝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JB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