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首乌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561
生产厂商: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须发早白;亦可用于高脂血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561 |
通用名称 | 首乌丸 |
性状 | |
规格 | 6g*15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 |
用药禁忌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6.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W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