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风寒咳嗽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016
生产厂商: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016 |
通用名称 | 风寒咳嗽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5g*6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御大夫风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阴虚干咳者慎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御大夫风寒咳嗽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HKSKL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