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四黄泻火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355
生产厂商: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火毒内盛所致目赤肿痛,风火牙痛,口舌生疮,小便短赤,大便干结及外科疮疡。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355 |
通用名称 | 四黄泻火片 |
性状 | |
规格 | 0.25g*12片*4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用药禁忌 | 孕妇禁用。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宝安宁四黄泻火片。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宝安宁四黄泻火片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寒者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宝安宁四黄泻火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HXH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