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琥乙红霉素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384
生产厂商:西安利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等-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治疗下列感染时使用: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肺炎支原体肺炎。3.肺炎衣原体肺炎。4.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6.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7.空肠弯曲菌肠炎。8.百日咳。9.军团菌病。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84 |
通用名称 | 琥乙红霉素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25g*12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30~50mg,分3~4次服用 |
不良反应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HYHMS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