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足光散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433
生产厂商: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33 |
通用名称 | 足光散 |
性状 | |
规格 | 40g*5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药粉40g加沸水1000-1500ml,或取药粉20g加沸水500-750ml,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
不良反应 | 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用药部位红肿、疼痛,皮肤脱落等不良反应。 |
用药禁忌 | 1.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2.大面积皮肤损害者禁用本品。3.婴儿禁用本品。4.对本品及其成份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6.避免用于3岁以下儿童。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G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