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宣肺止嗽合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288
生产厂商: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疏风宣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症见咳嗽、咽痒、鼻塞流涕、恶寒发热、咯痰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88 |
通用名称 | 宣肺止嗽合剂 |
性状 | |
规格 | 180ml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普安康宣肺止嗽合剂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尚未有孕妇、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普安康宣肺止嗽合剂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FZKHJ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