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一清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231
生产厂商: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231 |
通用名称 | 一清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7.5g*7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用药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一清颗粒(辅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Q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