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暖宫七味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303
生产厂商: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3 |
通用名称 | 暖宫七味丸 |
性状 | |
规格 | 15粒/袋*5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孕妇忌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60个月 |
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NGQW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