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香砂养胃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132
生产厂商: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132 |
通用名称 | 香砂养胃丸 |
性状 | |
规格 | 300丸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杏林泰香砂养胃丸。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杏林泰香砂养胃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SYW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