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阿达帕林凝胶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3406

生产厂商: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轻中度寻常型痤疮的局部治疗。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3406
通用名称 阿达帕林凝胶
性状
规格 20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于患处局部涂一薄层本品,每日1次,注意避免接触眼部和唇部。治疗后4至8周开始临床起效,3个月后有明显改善。已经发现,经过阿达帕林6个月治疗期患者有较好的耐受性。推荐在3个月治疗后评估患者的改善情况。由于刺激反应而停止治疗或降低用药频率,可以根据治疗耐受性的情况以恢复或增加用药频率。增加给药用量不会增强疗效或加快起效速度,但是可能导致发红,脱屑或其他不适。没有对小于12周岁儿童进行有关众医生阿达帕林凝胶有效性和耐受性的研究,不推荐本品用于12岁以下儿童患者。
不良反应 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皮肤和皮下组织常见(≥1/100至<1/10)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红斑等皮肤刺激症状,不常见(≥1/1000至<1/100)接触性皮炎、不适、日晒伤、瘙痒、脱屑、痤疮加重。此外还有皮肤疼痛、肿胀、皮肤色素沉着、皮肤色素减退、眼部刺激、红斑、瘙痒、眼睑肿胀、面部水肿、血管性水肿等不良反应报告。国外曾有用药部位灼伤的病例报告,大多数病例为浅表灼伤,但也有二级灼伤反应的病例报告。
用药禁忌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对维生素A衍生物过敏者禁用。3.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4.妊娠期和计划妊娠妇女禁用众医生阿达帕林凝胶。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2.意外妊娠应当即刻停止治疗并咨询医师。3.在哺乳期间使用,为了避免婴儿的意外皮肤接触,请勿涂抹于哺乳妇女的胸部。4.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众医生阿达帕林凝胶。5.及赋形剂组份(如羟苯甲酯、丙二醇等)可能导致过敏性反应(可能是迟发型反应)和皮肤刺激反应,首次建议小面积试用。如果发生过敏反应或刺激反应(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症状严重者请立即就医。6.使用本品后请清洁双手。如果意外接触到粘膜(眼,口腔,鼻粘膜)或开放性伤口上,必须用温水洗净。7.考虑到本品具有轻微刺激性,应当避免同时使用强效清洁产品和可引起皮肤干燥或刺激性的产品(例如含酒精及去角质功效的产品等)。8.暴露于日光和紫外光可增加刺激性。因而在治疗期内尽量避免日晒和紫外线照射。如有日晒伤,本品治疗必须推迟,直至晒伤完全恢复后。9.日光暴晒时,暴晒前一天、当天和后一天不宜使用本品。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JXZNJ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