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肝精补血素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460

生产厂商: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益气补血、滋补肝肾。用于气血亏虚,肝肾不足,贫血,神经衰弱。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460
通用名称 肝精补血素口服液
性状
规格 10ml*12支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饭后服用。
不良反应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等。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用药禁忌 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 3.本品宜饭后服用。 4.本品含枸橼酸铁铵、维生素B1。勿与浓茶同服;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GJBXSKF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