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五加参蛤蚧精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6009
生产厂商: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09 |
通用名称 | 五加参蛤蚧精 |
性状 | |
规格 | 10ml*13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己康五加参蛤蚧精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己康五加参蛤蚧精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WJSGJ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