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解感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492
生产厂商: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表,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发烧、头痛鼻塞、咳嗽喷嚏、咽喉肿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92 |
通用名称 | 小儿解感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2g*10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克,四至六岁,一次2克,九至十四岁,一次3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JG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